2003年5月,在中国发起的第一起保障措施案件中,金平律师事务所成功地代理了韩国POSCO等全部应诉钢铁企业、出口商和包括国内7家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生产商、最终用户及出口商(41家)进行应诉。随着商务部终止钢铁保障措施的实施,不再对该措施项下的进口钢铁产品加征关税,我国首例保障措施案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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