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区县律师协会进一步完善我市律师管理和服务体制的工作意见》,经朝阳区律师党委推荐、朝阳区司法局审核、北京市司法局批准,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于2010年10月22日正式成立,负责起草成立朝阳区律师协会的相关文件;组织朝阳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确认和增补选举工作;筹备召开朝阳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我所金莲淑律师作为筹备委员会成员之一认真履职,圆满完成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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