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9日,由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举办的“北京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上,我所代表律师金莲淑作为唯一的一名获此殊荣的少数民族女律师获得“北京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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